拒接催收函 可遷出前屋主戶籍

發佈時間: 2004-09-08 16: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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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毓婷/台北報導】 買了法拍屋,卻因此常常收到前屋主的銀行帳款催收函,甚至在信箱上還被貼上寄達通知書嗎?雖然催收函上寫的不是自己的名字,但是有時信箱被貼上紅色的寄達通知書,難免會動肝火。這時除了去電跟相關銀行申訴外,還可以憑所有權狀到戶政單位,請求將前屋主的戶籍遷出,以避免相繼而來的困擾。 台北的一位林先生向本報投訴指出,因為買了法拍屋,沒想到卻履次收到中國信託寄給前屋主的催收函。儘管林先生曾經多次去電跟中國信託反應不滿情緒,也收到中國信託的道歉函。但是他卻還是非常不滿之前中國信託的委外催收公司「九大公司」竟然打電話詢問他與前屋主的關係。 對此,中國信託的表示,申訴人林先生主要是承購中國信託信用卡債務人謝姓客戶於台北市西園路之法拍屋。由於謝姓前屋主在該房屋拍賣後,並未將戶籍自原址遷出,導致中國信託委託的催收公司在今(93)年2月10日至同年2月27日止,對該地址發出4份以謝姓前屋主為收件人之催收信函,因此林姓申訴人多次去電客服中心表示不滿,並要求精神賠償。 中國信託表示,在了解外包公司處理過程後,除立即將該案在電腦系統中加註不再寄發催繳信函外,並停止將該案外包予催收公司,並且由外包公司向林姓申訴人道歉。同時中國信託也發函給林先生致歉,表示催繳函件皆以謝姓前屋主為收件人發出,並不影響林先生各項權益。 資料來源:中國時報 電話:04-23160106 傳真:04-2313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