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非賣品 只能買使用權

發佈時間: 2004-08-05 15: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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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張運祥 投資地鐵商鋪和買賣房地產不同,商鋪投資風險高過商品房。上海地鐵商鋪屬於地鐵公司的商鋪,局限在售票站附近的地鐵過道商鋪,投資地鋪商鋪只有使用權買賣,產權是非賣品。 除了地面物業外,按照中國國家規定,地面以下的房產是不能買賣的,像地鐵過道商鋪、地鐵商業街(城)等產權是不可出售。投資者或客商平時買賣地鐵商鋪,只是使用權的交易。 上海房地產專家張永河說,地鐵商鋪產權不能買賣,這點與普通的房地產投資有著很大區別;投資地鐵鋪商要不自己作生意,要不租人收租金,等待商鋪做旺後再轉讓出去,賺一筆轉讓金。 地鐵過道商鋪靠地鐵人流注入買氣,客流全來自換乘地鐵的人流,商鋪比較適合經營飾品,報刊雜志、飲料等小件商品,經營者容易估算客流,經營風險比較小,由於沒有太多的不確定因素、商鋪的增值空間相對較大。 地鐵商業街(城)大多建立在地鐵車站的上層或在地鐵建造時單獨開闢的區域裏,只能間接享用地鐵的龐大人流,需要通過商鋪的地理優勢吸引客流,對地面客流的吸引力小於普通商城。 不過,地鐵商業街(城)都是以一個整體向外推廣,只要市場推廣和經營定位正確,商業價值大於普通商場鋪面,進入商場的目標客戶比例也大於地鐵過道商鋪。只要對投資的地鐵商業街(城)做好風險評估,投資價值是地鐵商鋪中最大的。 投資地鐵商鋪的風險是各類商鋪中比較高的,韓國大邱地鐵火災受到大陸官方重視,去年6月,上海人民廣場的83個過道商鋪因防火安全原因,一夜被迫拆除。對經營皮包、書報、化學製品等易燃和會產生空氣污染的地鐵過道商鋪加以禁止,將逐步改為只賣飲料、通訊設施等便民的商鋪給予經營。 今年7月上海人民廣場的65個過道商鋪因人潮過大,也在一紙令下被迫拆除。這些都是地鐵商鋪政策調整的風險,台灣投資客必須慎重評估。 電話:04-23160106 傳真:04-23130523